1、门店合同未到期可以不租吗
门店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是可以选择不继续出租的。当商场商铺合同尚未到期时,假如承租人期望退租,双方可以第一尝试通过协商解决。
1.假如出租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那样在需要赔偿时,出租人需要提供一份适当的损失清单作为依据。即使商场决定将商铺转租给别人,这并不影响原有出租合同的法律效力,承租人仍有权选择继续经营。
2.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其中包含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没办法达成,或者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状况。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按期合同,当事人还有权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后解除合同。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门店合同未到期时,承租人确实有权选择不租,但具体操作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2、合同到期续签是自动的吗
合同到期续签并不是自动进行。
当房子出租合同到期后,假如双方未准时签订新的出租合同,而承租人继续用出租房子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那样原出租合同将继续有效,但此时已转变为不按期出租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出租期限届满后,假如承租人继续用出租物且出租人没提出异议,那样原出租合同继续有效,但出租期限变为不按期。
出租期限届满时,房子承租人还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因此,合同到期续签并不是自动进行,而是需要双方依据实质状况进行协商和决策。
3、合同未到期押金能否退
房租合同未到期时,押金的退还状况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剖析:
1.假如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出租合同,那样押金的退还应以双方达成的协议为准。
2.假如出租人违约致使承租人需要解除合同,那样押金需要返还给承租人,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假如承租人违约致使出租人需要解除合同,那样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押金仍应返还给出租人。
4.假如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可以继续履行,那样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办理押金退还事宜。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在房租合同未到期时押金的退还问题上,双方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置。假如双方对押金退还事宜存在争议或没办法达成一致建议,可以寻求法律渠道进行解决。